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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对省直单位办公用纸定点采购

发布: 2007-9-29 17:16:48 | 查看:


  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,节约政府支出,提高政府采购效率,从2004年12月份开始,吉林省对省直单位实行公务印刷及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管理体制,运行期为一年。

  据了解,此次定点采购企业是省财政厅代省直采购人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,在资质认定和现场考察的基础上,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,确定长春鑫明印务有限公司等19家印刷企业及长春双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办公用纸企业,为省直单位公务印刷及办公用纸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。

  按协议,定点供应商在承办公务印刷及提供办公用纸时,要直接兑现优惠折扣和服务承诺,确定专人接待服务,提供给省直单位的税务发票必须盖有“吉林省省级政府定点采购专用章”。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将对公务印刷及办公用纸定点采购情况,进行经常性检查,发现问题严肃处理,严重的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,没收履约保证金,三年内不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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